关于吴昊同志任职的通知
校(处)属各单位: 经汉江集团公司汉江中学(教育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校(处)长常有恩同志聘任: 吴昊同志任汉江集团公司汉江中学(教育处)德育科副科长,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汉江中学学校办公室 2007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