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汉江集团公司安置中心面向集团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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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日期:2024-03-06 | |
鉴于集团公司安置中心部分岗位空缺,根据《汉江集团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汉司人〔2017〕68号),经集团公司批准,面向集团内部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岗位工作要求,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测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数量 安置中心工作人员2人,其中:党群工作科工作人员岗1人,人事科工作人员岗1人。 三、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汉江集团在册职工(含协议方式引进的各类人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掌握所任岗位的业务与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3.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注重效率; 4.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企业管理软件;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各岗位招聘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其中,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的认定作如下说明: 1.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3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719-5374244。 2.报考岗位:应聘者可在本次招聘的2个岗位中,结合个人意向选报1个或2个岗位。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2)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的学位认证报告; (3)完整填写的《汉江集团公司安置中心面向集团内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包括主要社会关系、在水利系统的近亲属情况; (4)近期一吋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5)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本人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编号后请发送至:290795495@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集团内招+毕业院校+学历+姓名”,例如:集团内招+XX大学+本科+XXX。 (二)资格审查。 安置中心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名单及测试安排等相关事宜。 (三)测试。 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卷面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计分规则为: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 2.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笔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数量与笔试成绩排名1:3的比例(含并列)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并予以公告。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测试总成绩。 根据上述计分规则,对应聘人员的测试总成绩进行计分和排序。测试总成绩计分规则为: 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笔试、面试完毕后,按照1:1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数量的比例),依据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选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测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由安置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六)研究决定。 安置中心结合岗位工作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体检、组织考察等情况,综合评价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应聘人员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七)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汉江集团公司关于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推行公示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汉司党〔2012〕36号),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录用。 1.劳动关系。录用人员为汉江集团公司在册职工的,变更原劳动合同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集团各成员单位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汉江集团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3.薪酬福利。应聘人员招聘到岗后,按安置中心的薪酬福利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六、相关事项 (一)若招聘岗位未达到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1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其他岗位的招聘。 (三)应聘人员在测试、体检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安置中心承担。 (四)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在汉江信息网(http://oa.hjgrp.com)、汉江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jgrp.com)发布,其他网站转发、链接均无效。 七、监督单位、电话 公开招聘的监督单位为汉江集团公司安置中心纪委,监督电话:0719-5370115。
2024年3月6日 |